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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12-12-13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为了充分发挥网络教学资源的作用,发挥“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网络教学平台(zk.hnzkzx.com)”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功能。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省自考助学专业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达到自考助学的目的,确保我省自考助学专业质量,特制定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望遵照执行。

一、 教与学的标准和要求

依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省自考助学专业教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高(中)职高专院校和主考学校的教学标准、学生的学习要求、教学管理办法等,作如下要求:

1、 教学标准

(l)高(中)职高专教学标准

高(中)职高专教学标准是与课程学分相关联的,4学分及以下课程的教学不少于25学时,5学分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不少于30学时。

(2) 主考学校的教学标准

主考学校的教学标准为每门课程面授不少于20个学时。

2、 考生的学习标准

参加我省自考助学专业学习的考生,助学课程必须参加课堂学习或自己网络学习,并完成网络习题,达到规定标准后,其助学课程的笔试成绩方被认可。学习标准:考生必须上课或网上自学(学习时长占40分),做阶段测试(占40分)、练习(占20分)和作业(占20分),合计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为达到学习标准,未达到学习标准者其助学课程考试成绩将不被认可。

3、教学管理要求

我省自考助学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是利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网络教学平台(zk.hnzkzx.com)”的教学管理功能来实现的。要求主考学校和高(中)职高专院校要在网络教学平台安排教学计划,高(中)职高专院校的任课教师要利用网络教学课件进行授课或记录授课过程,并进行考勤,主考学校的面授教师要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记录授课情况,学生班长要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记录班级上课情况。

二、 教与学的实施

教学过程可分为高(中)职高专院校教学和主考学校面授教学,两方的教学可分段进行,也可交叉进行。

1、 高(中)职高专院校的教学

(1) 设置班级

高(中)职高专院校要给参加自考助学专业学习的考生按专业按课程单独建班。统考课程设置班级的截止时间为统考课程报考后一个星期,助学课程设置班级的截止时间为助学课程报考后5日。

设置班级工作可由高(中)职高专院校校级自考管理机构或院(系)级自考管理机构设置,也可由任课教师设置。一般情况下同专业每门课设置一个班为宜,考生人数较多的可设置多个班,每班人数不超过150为宜。

(2)设置教学计划

设置班级完成后方可设置教学计划。设置教学计划的截止时间为课程报考后10日。

教学计划的设置工作可由高(中)职高专院校校级自考管理机构或院(系)级自考管理机构完成。若是校级自考管理机构管理的专业,由校级自考管理机构设置教学计划,若是院(系)管理的专业,由校院(系)级自考管理机构设置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设置。要按照要求分别设置每节课的上课日期、时间和地点等。

(3)教学的实施

教学是由任课教师实施。任课教师登录名及密码的设置和讲授课程的授权是由高(中)职高专院校校级自考管理机构或院(系)级自考管理机构设置。

任课教师登录后,应先进行考勤,在到课的考生姓名前点勾。点名完成后点击节的视频进行上课。若连续上课,在第二节课考勤时,会显示第一节课考勤情况,若没有变化,可直接点击上课,不用再次点名;若有变化,改变变动部分再点击上课。以此类推。

任课教师可利用视频课件进行授课。视频课件具有开始、暂停、快进和后退等功能,任课教师可利用视频课件和自己的重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

任课教师也可不利用视频课件进行授课而自己讲授。但必须登录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考勤和点击上课,否则将不会记录授课过程,不会记录考生的上课分数。

任课教师每节授课完成后,必须做课后测试题,否则将不会记录授课过程,不会记录考生的上课分数。

2、 主考学校的教学

(1)设置教学计划

主考学校的院(系)级自考管理机构设置教学计划。主考学校要与联合办学的高(中)职高专院校充分协商,合理安排面授教学计划。设置教学计划的截止时间为课程报考后10日。

主考学校院(系)级自考管理机构教学计划是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设置。主考学校院(系)级自考管理机构登录其管理后台后,按联合办学的高(中)职高专院校、课程、班级分别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按上午、下午和晚上三个时间段设置,总学时不能低于20个。

(2)教学的实施

主考学校面授教师要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要记录到课人数、上课时间,并事后在教学平台上记录授课情况。

3、 考生的学习

考生的学习可分为两个方面:上课和做习题。

(1)上课

考生参加了高(中)职高专院校任课教师某一节课的教学,就可取得该节课的学习时长分数。若因故未到课,也可通过网络课堂的自己学习取得该节课的学习时长分数。学习时长总分为40分,平均分配到每节,累计各节学习时长分数为上课部分的学习时长分数。

(2)做习题

考生须登录网络教学平台完成做习题。

习题分为单元测试、简答练习和作业。习题的题型与该课程考试试卷结构的题型一致,习题的数量为试卷结构相应题型数量的五倍。单元测试是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作业是一种综合性题型,例如论述、综合、分析等题型;简答练习是其余题型。阶段测试满分为40分、简答练习为20分和作业为20分。

单元测试(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可反复做,取最高一次记录成绩,简答练习和作业只能做一次。习题是由计算机自动评分。

上课和做习题合计得分在80及以上分数,则可达到学习标准,并可取得该课程的学业综合评价成绩(30分)。未达到学习标准者,其助学课程考试成绩将不被认可。

三、 教学的监督与检查

省招生办以监管主考学校的教学为主,兼顾高(中)职高专院校的教学工作;主考学校监管高(中)职高专院校的教学;高(中)职高专院校校级管理机构监管院(系)和任课教师的教学;学生班长记录教师的授课情况。

省招生办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情况统计功能,时时监控主考学校和高(中)职高专院校的教学计划的设置情况、教学进展情况、考生的学习情况,并通过对教学安排、教学记录和学生班长上课记录三项对比统计,监控教学环节。另外,省招办还要组织一支助学专业教学督察队伍,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抽查教学。

主考学校的主考院(系)要指导联合办学的高(中)职高专院校相关院(系)的教学工作。指导其按时设置教学计划,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主考学校要对主考院(系)和分管高(中)职高专院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一方面是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情况统计功能,监控主考专业和高(中)职高专院校的教学计划的设置情况、教学进展情况、考生的学习情况;一方面要组织人员实地检查教学情况,每个学期对主考院(系)和分管高(中)职高专院校的实地教学检查不少于一次。

高(中)职高专院校校级管理机构要加强教学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相关院(系)和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不定时抽检任课教师的教学。时时关注考生的学习情况,督促考生按时上课和完成做习题。

高(中)职高专院校要为每个班设置学生班长,学生班长的主要作用是记录主考学校面授教师和高(中)职高专院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班长要按节如实记录上、下课时间和到课人数,并在教学平台上记录。

四、 教学工作的考评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省招生办负责主考学校教学工作的考评,主考学校按照我办的安排负责对若干所高(中)职高专院校的考评。

主考学校教学工作的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依据河南省自考助学专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主考学校),涉及主考学校教学工作的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为:

(1)制定授课计划

考评项目:科学合理地制定授课计划。(40分),评分办法: 缺少一门课程授课计划扣2分,扣完为止。

依据当次报考情况以及高(中)职高专院校的设班情况,要求每个教学班都要制定授课计划,缺少一个教学班授课计划扣2分。

(2)授课记录

考评项目:面授时有考勤等学生参加面授学习的记录(30分),评分办法: 缺少一门课程项扣2分,扣完为止。

授课记录是由面授教师完成。依据当次报考情况以及高(中)职高专院校的设班情况,要求每个教学班都要面授并记录,缺少一个教学班面授记录扣2分。

以上二项由计算机自动统计、记录和记分。

(3)科学分工

考评项目: 科学合理地安排主考学校和高(中)职高专学校教师关于统考课程、助学课程、实践课程、毕业考核环节等在授课内容、上课时间方面的分工(30分),评分办法: 缺少一门课程分工扣2分,扣完为止。

(4)检查、监控

考评项目:对教学计划、课时、效果和论文指导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反馈教学效果(40分),评分办法: 每门课程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5)考核

考评项目:开展对专业院(系、部)及主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考核(20分),评分办法: 缺少一项,扣10分。

以上三项由省自考办组织考评。

高(中)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的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依据河南省自考助学专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高(中)职高专院校),涉及高(中)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的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为:

(1)制定教学计划

考评项目:制定教学计划(20分) ,评分办法: 缺少一门课教学计划扣2分,扣完为止。

依据当次报考情况以及设班情况,要求每个教学班都要制定授课计划,缺少一个教学班授课计划扣2分。

(2)教学活动

考评项目:组织考生完成助学课程面授及网上教学活动,做好相应记录。(200分),评分办法: 缺少一门课程扣20分,扣完为止。出现未组织考生进行助学课程面授及网上教学活动的,该项分值扣完。

依据当次报考情况以及设班情况,要求每个教学班都要授课,并使用网络教学平台自动记录授课情况,缺少一个教学班授课记录扣2分。

以上二项由计算机自动统计、记录和记分。

(3)检查与监管

考评项目:从教学计划、课时、效果和论文指导四个方面做好教师教学活动检查与监管,并反馈给有关部门。(50分) ,评分办法: 按教师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4)考核

考评项目:定期开展对专业院(系、部)及主讲教师或辅导教师的考核。(20分),评分办法: 未开展,扣20分

(5)实践性环节课程教学

考评项目:协助主考学校进行教学、实践性环节课程培训。(30分),评分办法: 出现一次教学失误扣5分,扣完为止。

以上三项由主考学校组织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