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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0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





教办职成〔2023〕281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教学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2021—2025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334号)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 年9月1日——2023 年 9 月30日

二、评估对象

河南农业大学等 33 所高校(见附件 1)。

三、评估方式及程序

(一)评估方式及评估平台

为推动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评估采用学校自评、线上评估、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程使用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jxpg.hnjswlxy.cn) (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材料提交及专家评分。

本轮评估将校外教学点办学情况纳入高校评估范畴,其中高校评估得分占 80%、校外教学点评估得分占 20%,截止目前校外教学点备案数为零的高校,以高校评估得分占100%核定最终评估得分。省内高校采用线上评估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外教学点在 10 个及以上的高校抽检 2 个、1个及以上10 个以下的抽检1个;省外高校主要通过平台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线上评估,并抽检 1 个校外教学点。

(二)评估程序

1.学校自评(9月 5日前)

各有关高校依据《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 3,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及《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 4,以下简称《教学点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在平台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2.线上评估(9月6日-9月20日)

专家组对学校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对照《指标体系》及《教学点指标体系》在平台逐条逐项查阅相关材料,并形成初步意见。

3.实地调研评估(9月21日-9月30日)

实地调研采取现场汇报与交流、查阅资料、办学情况调查、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高校及其校外教学点办学情况,对照《指标体系》及《教学点指标体系》逐条逐项审核确认,形成最终评估得分及专家评估报告。

四、结果应用

省教育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委托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向各受评高校反馈评估意见。

(一)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种,评估成绩低于 60 分的、应接受评估但因高校自身原因没有参加的学校,评估结果为“未通过”。

(二)评估结果为“通过”的高校,可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异地设立校外教学点,开展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等。

(三)评估结果为“未通过”的高校,视其不具备异地异域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条件和能力,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其异地设立校外教学点的备案申请。对于突破办学规范 和办学条件等问题突出的高校,省教育厅将约谈高校相关负责同志,视情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新增专业备案、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等措施。

(四)评估结果为“未通过”的高校,应在评估结果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有步骤地完成整改。原则上评估结果为“未通过”的高校需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经高校申请,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给予相应复查结果。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在自查自评基础上,认真配合专家组,积极开展评估工作。

(二)认真细致、廉洁自律。专家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护。专家组成员的交通、食宿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人员派出单位承担。

(三)加强衔接,及时报告。专家组要按照时限要求确定具体出发时间和调研安排,参评高校应提前与专家组联络员沟通。评估工作结束后,专家组应根据调研评估情况及时反馈评估成绩和评估报告。


省教育厅联系人:

刘东洋  0371-69691983

王真真  0371-69691878



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

   0371-58525092

附件:  1.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名单

2.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评估专家组及实地调研安排

3.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023年8月7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3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

     

序号

高校

所在地

抽检校外教学点

1

河南农业大学

郑州

2

河南师范大学

新乡

长垣县顺鼎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3

南中医药大学

郑州

信阳市羊山新区华阳成人培训学校

4

轻工业大学

郑州

5

师范大学

信阳

郑州市二七区云智学教育培训学校

6

原工学院

郑州

濮阳市华龙区一帆成人教育学校

7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郑州

郑州中原中等专业学校

8

洛阳师范学院

洛阳

郑州市二七区三新培训学校

9

口师范学院

周口

开封新技术中等职业学校

10

河南城建学院

平顶山

叶县翰林学校

11

阳理工学院

南阳

南阳市宛城区艺术中等职业学校

12

洛阳理工学院

洛阳

13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郑州

郑州新华中等专业学校

14

科技学院

郑州

范县高等教育辅导中心

15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郑州

16

郑州财经学院

郑州

17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新乡

18

河南开放大学

郑州

19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

20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郑州

21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

南阳市公路技工学校

22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安阳

23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郑州

24

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郑州

林州市大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5

阳科技职业学院

洛阳

26

阳职业技术学院

洛阳

27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

南阳

28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信阳

29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

30

州旅游职业学院

郑州

31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郑州

32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洛阳)

33

长安大学

西安

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


附件2

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评估专家组及实地调研安排

成员

调研安排

1 组

组长:何建强 (郑州大学)

成员:

 彬(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刘国伟(新乡医学院)

王乔新(焦作职工医学院)

薛建荣(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联络员(技术支持):邵志刚

河南中医药大学(信阳市羊山新区华阳成人培训学校)、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原工学院(濮阳市华龙区一帆成人教育学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中原中等专业学校)、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郑州新华中等专业学校)、河南城建学院(叶县翰林学校)、黄河科技学院(范县高等教育辅导中心)、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等17校(点)。

评估2 组

组长:朱灵标 (河南科技大学)

成员:

 平(河南大学)

 翼(河南科技学院)

李宏亭(平顶山学院)

王战岭(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联络员(技术支持):杨燕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长垣县顺鼎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长安大学(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市公路技工学校)、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林州市大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郑州财经学院、河南开放大学等16校(点)。

评估3 组

长:冯益广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成员:

靳义增(南阳师范学院)

韩虹新(新乡学院)

岳宝华(信阳农林学院)

 华(开封大学)

联络员(技术支持):王婧

信阳师范大学(郑州市二七区云智学教育培训学校)、洛阳师范学院(郑州市二七区三新培训学校)、周口师范学院(开封新技术中等职业学校)、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市宛城区艺术中等职业学校)、洛阳理工学院、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林业大学(河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5校(点)。


附件 3

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共计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重点

1.办学方向(10分)

1.1党的领导(2分)

1.1.1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致力于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学习体系。严把教材审核关,由高校党委对本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工作负总责。高校领导班子应牵头负责,严格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办学能力进行专业设置申报。(2分)

1.2思政教育(4分)

1.2.1 建立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1分)

1.2.2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课程思政建设,严格落实思政课程线下教学及相关活动的要求,以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意识形态宣传教育

①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1分)

②设有思政课专兼职教师与党务工作人员。(1分)

1.2.3 定期对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发现负面问题能及时妥当处置。(1分)

1.3特色办学(1分)

1.3.1学校在办学、教学、管理、服务、资源建设方面具有特色,并针对评估工作召开专项工作会议。(1分)

1.4创新发展(3分)

1.4.1重视创新发展,对现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研究有充分认识,鼓励教职工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研究,学校获得过成人教育教学成果奖项、发表过相关研究论文、报告或开展过参与式、讨论式、项目式、案例式、教学实践。(3分)

2.培养过程(15分)

2.1培养方案(3分)

2.1.1 主动适应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需求,面向在职从业人员,面向基层,培养符合学校定位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研制完备、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

①制定有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律的人才培养方案;(2分)

②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实验实训内容的基础性和应用性、注重培养学生应用能力。(1分)

2.2实践教学(3分)

2.2.1根据专业以及成人学习的特点,设置有合理的实验、实践环节,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统筹规划,让成人教育学生充分享受学校实验设备、实训基地。积极与企业、行业单位共建符合成人教育规律的实习实训基地。(1分)

2.2.2毕业论文符合标准,论文指导过程符合规范:

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选题和内容结合岗位和职业实际,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原则上全员答辩;(1分)

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导时间不少于三个月,选题、开题、终稿、答辩程序完备,记录完整,本科毕业生与指导教师的比例不高于20:1。(1分)

2.3课堂教学(9分)

2.3.1具备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管理、考试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教学文件完备,程序规范,能使学生和教师正确掌握其精神和主要内容。(2分)

2.3.2对学生进行入学教育、学习方法等指导,有学习指导相关的课程课件或手册,使学生尽快适应成人教育教学模式。(1分)

2.3.3课程结构、教学实施方案能够贯彻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的规律,体现学分制特点,便于学生自主学习和网络学习,执行情况良好;面授课程的师资、学时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专业核心课程必须由主办高校教师授课。(2分)

2.3.4大力推进混合式教学改革有适应混合式教学的相关制度并科学地反映在学生的学习状态评价以及成绩评定中。线下面授教学课时数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采取有效的激励、保证措施,推动学生充分利用线上教学资源。(2分)

2.3.5建设导学和助学制度,辅导教师能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问题,教学资源应用方便,使用痕迹可追踪,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指导。(2分)

3.教学设施与资源(8分)

3.1设施条件(3分)

3.1.1 具有符合现代成人学习需要的线上教学平台和管理服务平台,能够满足所属在籍学生线上学习的要求,平台具备对外信息发布、招生宣传管理、教学教务管理、考试管理、校外教学点管理、提供学习资源、学习支持服务、互动交流、学习过程跟踪、学习评价等功能,管理服务人员能熟练使用,能满足网上教学管理服务的需要。(1

3.1.2具有满足面授教学需求的教学用房、实验实训设备,生均教学用房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生。有保障网络安全及数据备份的制度和措施。有专职岗位负责网络信息安全,配备相关安全设施和软件,各种设施和制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1分)

3.1.3具有符合办学规模和要求的网络课程开发制作场地;能够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化教学优势,多渠道多形式的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做好教学服务。(1分)

3.2资源与教材建设

5分)

3.2.1资源建设质量和类型能满足学生学习要求:

①有系统的网络课程资源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已建成网络课程等数字化资源达到全部已开设课程的30%以上;(1分)

②聘请优秀的学科教师,组建由主讲教师、教学设计、技术支持、视频编辑人员等组建的网络课程开发团队;有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网络课程资源设计和建设标准;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措施,激励优秀教师主讲课程;定期对教师开展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教学方面的培训;(1分)

③课程、课件和教材符合培养目标要求,适应成人线上自主学习,质量优良,数量适度,到位及时,更新适时;设计开发的网络课程,应包括教学大纲、课程导学、视频课件、教学案例、在线测试、试题库等网上学习资源,学生对于提供的课程资源满意程度较高。(1分)

3.2.2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教材选用工作,有明确的标准和制度。能够结合学科专业优势规划建设适应成人在职需要、满足交互学习要求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2分)

4.教师及管理队伍(17分)

4.1师德师风(3分)

4.1.1把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强化师德教育、加强师德宣传、严格考核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3分)

4.2建立制度(3分)

4.2.1制定有符合成人教育特点的岗位职责管理规定,根据需要选聘教学、管理、服务与技术人员。具有有效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质量考核及奖惩制度。(3分)

4.3教师队伍结构与资格(6分)

4.3.1主讲教师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200,主讲教师从事本专业高等教育教学的时间不低于2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全部为高校专任教师或由学校聘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所占比例不低于30%,根据专业不同,双师型教师应占一定的比例。(3分)

4.3.2辅导教师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100。辅导教师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教学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辅导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60%。(3分)

4.4管理服务队伍

2分)

4.4.1具备数量和质量上与现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模式、与计算机网络平台相适应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和技术队伍,具有有效的考核及奖惩制度。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200,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本科及以上学历。(2分)

4.5教师发展(3分)

4.5.1 重视教师培训与职业发展,加强思政与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培训课程。(1分)

4.5.2对各类工作人员经常开展相关政策、业务的培训,确保其熟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工作质量和水平符合相关业务要求。(1分)

4.5.3有健全激励机制的:(1分)

①制定有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政策措施;

②制定有对教师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模式研究创新的鼓励政策措施;

③制定有促进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加强实践教学教师队伍管理相关举措。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重点

5.教育教学管理和学习支持(30分)

5.1招生管理(6分)

5.1.1 招生范围、对象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生规模适度,与办学条件相适应,招生计划按规定呈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2分)

5.1.2 招生宣传发布程序完备,招生简章、广告、入学指南等宣传材料内容真实、准确,符合有关规定。(2分)

5.1.3坚持国家规定的入学资格要求,规范审核、验证制度;招生、录取制度科学严密,过程严肃规范,档案真实完备。(2分)

5.2学籍管理(5分)

5.2.1学籍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有关规定,能够严格执行,记录规范、完整。(2分)

5.2.2学生熟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3分)

5.3档案管理(5分)

5.3.1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及所合作校外教学点的档案工作有专人负责;具备妥善的专用保管场所;能使用现代信息化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2分)

5.3.2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的有关文件,学院(部)的有关文件资料,招生录取、教学、考务、学籍、学历学位、奖惩等档案资料保管规范、完备。(3分)

5.4考试管理(4分)

5.4.1考风考纪的规章制度严肃,考点、考场设置及管理科学严密,考务队伍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考务工作严格规范,能严肃按章处理违纪、作弊行为。(2分)

5.4.2考试方式、内容的设计科学合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特点,利用平台实现考试预约、考场编排、考试数据统计、考试资料生成等考试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并可查溯痕迹。1分)

5.4.3考试成绩的评定严肃、认真、公平、及时,成绩分布合理,通过教学管理平台及时发布考试成绩,并对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据此改进教学。(1分)

5.5学历、学位资格及证书管理(2分)

5.5.1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符合要求,严格审核授予资格,相关记录翔实准确。学历、学位证书的格式和表述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2分)

5.6学费缴纳(2分)

5.6.1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后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由学生直接向学校缴纳,并全额缴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学校向学生出具正式学费收据,严禁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2分)


5.7学生日常教育管理(6分)

5.7.1有系统、全面、完备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有效的奖惩制度,引导学生积极向上;有学生手册或管理文件手册。(3分)

5.7.2建立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实时与非实时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

①设有专门的学生工作机构和岗位,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入校学习、活动的时间和频次,集中举办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活动;(1分)

②通过电话、邮箱、论坛、在线咨询等多样化的服务手段开展导学、促学、助学、督学等支持服务;(1分)

③建设基于网络教学、考试、服务、资源等服务体系,支持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环节,能及时分析掌握学生使用教学资源和学习跟踪记录等信息;学生线上线下学习活动有记录,并参与形成性考核。(1分)

6.校外教学点的建设、管理与服务(8分)*在进行评估时配合抽查该校1-2个校外教学点,如校外教学点评估不合格,则本项分数扣除。

6.1校外教学点的备案、指导与服务(5分)

6.1.1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条件、规定设立校外教学点并报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3

6.1.2与依托建设单位双方签订有效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并为校外教学点管理设置专门工作人员,督促落实教学环节:

①协议包括相应的违约奖罚办法,明确高校拨付给设点单位的工作经费不超过学生学费总额的一半;(1分)

②设置有对校外教学站点进行指导、管理、服务、培训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与校外教学点信息交流顺畅,能根据学校的标准和安排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指导,落实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要求,保证各必要环节的落实以及良好的教学秩序,能够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对于校外教学点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培训和评估。(1分)

6.2教学点招生服务的监控(2分)

6.2.1按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学校的要求有效地管理校外教学点的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查和管理服务规模,监控校外教学点不得从事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无关的其他活动,无点外设点情况。(2分)

6.3考试服务的管控(1分)

6.3.1指导、监督校外教学点严格规范考务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对大面积作弊现象进行严惩。(1分)

7.质量保障(7分)

7.1质量监控制度

2分)

7.1.1具有适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需要、比较健全的教学及管理质量检查、评估程序和制度,能在日常运行中贯彻落实;(1分)

7.1.2设立职责明确的常设机构或岗位,负责内部教学质量检查、评估。(1分)

7.2严格执行监控

1分)

7.2.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考试和阅卷规范;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的情况;高度重视年报撰写工作,上报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1分)

7.3经费保障(1分)

7.3.1教学经费投入(课程和学习资源建设、校内教学基本设施和系统平台建设维护、校内教师和教学辅导人员经费、其它校内教学业务费用)不低于学费收入的70%。(1分)

7.4配合保障(3分)

7.4.1学校支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工作在学校年度工作安排中占有一定比重。(3分)

8.教育教学成果5分)

8.1达成度(2分)

8.1.1能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人才培养目标。(2分)

8.2适应度(1分)

8.2.1 建立了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开展过针对毕业生职业发展、适应产业结构调整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调研;对近五年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过典型案例收集。(1分)

8.3满意度(2分)

8.3.1开展过学生(毕业生与在校生)对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调查。(1分)

8.3.2开展过用人单位的满意度调查。(1分)


说明:

1.本体系包含8个一级指标,31个二级指标,55个审核重点。

2.其中由于近年来线上教育所需要的硬件设施设备情况各院校已基本达到标准,但由于教育部暂未发布新的技术及设备标准,故对此部分为进行更新,仅降低评分分值。

3.本体系中一级指标第6项“校外教学点的建设、管理与服务”侧重于高校对于教学点的监管,在进行评估时配合抽查该校20%的校外教学点,如校外教学点评估不合格,则本项分数扣除。

4.评估成绩由《河南省普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本体系)形成成绩和校外教学点抽查成绩共同构成,其中本体系评估得分按照80%折算入总成绩。